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学校教科室:
现将省《山东省首届中小学特色课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申报材料仿照省《通知》要求执行,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请按以下意见贯彻落实:
一、推选数量。每个县(市、区)、市属学校各1项。
二、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德州市教科所,由市统一报省。纸质、影像材料送至德州市教育局8507房间,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340583972@qq.com。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尽快组织申报。联系人:贾老师,电话:13153497861或2326018
附件:山东省首届中小学特色课程评选的通知
山东省首届中小学特色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
为了提高我省中小学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校长等的课程领导力,山东省教育学会课程与教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首届山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色课程是指学校基于自身实际而开发、实施的课程,既包括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又包括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既包括学校基于实际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整合,又包括学校以各种合理的专业手段所开发的微课程、主题课程等;既包括一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又包括学校整体的课程规划或者课程方案的研制。根据当前学校课程开发的状况,本次特色课程的评选范围如下:
(一)国家课程的校本化
(二)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
(三)课程整合
(四)微课程开发
(五)学校整体课程方案的规划与实施
(六)促进学生成长的其他课程的开发
二、 评选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要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并要使得上述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2.申报人要具有独特的教育教学理念,科研能力强,围绕着特色课程的建设,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刊登过相关报道或者出版过专著等。
3.申报人的教学(课程实施)成效显著,所开发的课程深受学生喜欢,教育性意义强。
4.所开发的课程能够建立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要注重为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提供平台,使学生经历完整而真实的学习过程。
(二)特别说明
1.所开发的课程具有成就学生成长的作用,防止为了特色而特色地开发课程。
2.申报人(指课程开发与实施者,下同)可以是课程开发的首席教师,也可以是校长,还可以是教研团队或者研究小组。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评选申报表》(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ssljl@163.com)。如果以课题研究的形式开展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也可以按照课题研究报告的形式,撰写《´´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研究报告》(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ssljl@163.com)。
(二)学术论文、专著、报道等原件一份。
(三)与课程实施配套的课程表;
(四)教师、学生、学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五)音像资料。申报者提供20分钟以内由本人口述的视频资料(提供VCD光盘或者移动硬盘,上报时请写上姓名、单位、课程名称等信息,并用透明胶带封好),主要阐释申报理由、课程思想或者课程理念、课程开发与实施思路、学生学习成效等方面突出的事迹和案例。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组织初评。
(二)终评
山东省教育学会课程与教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之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将发布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三)评选数量
每市上报数量不超过15项。省评审委员会拟从中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省评审委员会将对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首席教师及其团队成员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所在的学校将被命名为“山东省中小学特色课程培育示范校”,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五、评选时间
各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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