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市属高中:
现将山东省教研室《关于开展全省首届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我市教学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发校本课程的意义
校本课程是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国家或地方课程计划、学校教育教学、学生需求评估以及学校课程资源,强调以学校为主体和基地,充分尊重和满足学校师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特别是使学生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难以满足的那部分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是课程建设的方向,也是体现校长办学思想、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研究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国家课程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本地本校潜能,认真抓好校本研发工作。开展校本课程优质课评选,对于正确引导校本课程研究开发,发现培养典型,引领校本课程向高层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校本课程优质课评选的要求
按照省厅要求,优质课每两年评选一次,这次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评选是本市首次,也是全省首次评选,今后将陆续开展一些校本课程方面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把握好方向,严格评审,争取为今后校本课程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评选对象:
从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3年以上的普通初、高中现任教师。符合条件的教研员也可以参评,数量不超过总额的10%。
参加全市校本优质课评选名额分配:初中段,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各1人,其他县市区各2 人 ;高中段,重点高中2人,普通高中1人,德州一中3人(含东校区)。各单位要严格评审,经公示后将选手名单报市教研室。
四、评选形式:
采取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及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课程纲要(见省通知)
2、视频要求:时间45分钟,选择较能体现课程实施水平的一堂课,视频以MPEG格式的文件保存,刻录光盘,不要进行技术包装和剪辑,请在光盘外包装上注明课例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和学校名称。(不要直接贴在光盘表面,以免影响播放)
3、说课控制在15分钟内。
4、答辩控制在5分钟内。
五、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属高中将参加市优质课评选教师的相关材料,包括参评教师登记表(附件1)、教师申报表(附件2)、校本课程纲要(附件3)、课程取得成果的简介(附件4)、说课稿和视频材料,所有材料按学段分类装袋,于2014年9月9日前报市教研室郑飞鹏老师处,其中,校本课程纲要和说课稿一式七份,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汇总表(初高中分开汇总)于9月9日之前发至郑飞鹏老师邮箱dzzhfp@163.com。联系电话0534-2389303,15153468599。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市教研室将在9月中下旬进行初高中校本优质课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州市教学评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研字[2013]2号)要求进行评审,参评老师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选手最终成绩按文字材料(占20%)、课堂活动视频(占40%)、说课(占30%)、答辩(占10%)综合确定,并按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优质课获奖证书,并择优报省教研室参加省优质课评选。
德州市教学研究室
二Ο一四年七月一日
附:山东省《关于开展全省首届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首届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校校本课程的建设,增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10月在青岛市开展全省首届初、高中校本课程优质课展评活动。请按照通知规定,提前做好本地区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研究、观摩和评选活动。
一、参评条件
1.从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3年以上的普通初、高中现任教师。
2.参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建设与实施,有突出成绩。符合条件的教研员可以参评,数量不超过总额的10%。
3.参评名额:
初中段45名;高中段35名。
初中名额分配: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烟台、德州、菏泽、济宁、聊城、泰安、临沂每市3名;枣庄、滨州、威海、莱芜、东营、日照每市2名。
高中名额分配:临沂、潍坊、青岛、菏泽、济宁、烟台六市各3人;济南、聊城、德州、泰安、淄博、滨州六市各2名;枣庄、威海、日照、东营、莱芜市各1名。
二、组织方式
采取文字材料、视频材料、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逐级选拔、逐层推选。
(一)各市初评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安排县(市区)教研室开展评选,评选工作包括:收集参评教师的申报表、申报材料和视频材料;审阅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实地听课,筛选出优秀人选并上报市教研室。市级教研室原则上可通过教师说课的形式,选拔推荐参加全省复评人选,鼓励各市探索更加实用灵活多样的评选方式。各市教研室按名额选拔出参加全省优质课评选的教师,于9月底之前完成初评工作。
(二)省级复评
复评由省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各市完成初评后,将参加复评教师的相关材料,包括参评教师登记表(附件1)、教师申报表(附件2)、校本课程纲要(附件3)、该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备课记录原件(评选结束后返还)以及课程取得成果的简介(附件4)、说课稿和视频材料,所有材料按学段分类装袋,于评选活动正式开始前报省教研室杨璐处,其中,校本课程纲要和说课稿一式七份,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汇总表于9月25日之前发至杨璐老师的邮箱。复评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参评老师抽签确定说课顺序。选手最终成绩按文字材料(占20%)、课堂活动视频(占40%)、说课(占30%)、答辩(占10%)综合确定,并按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注意事项
1.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推荐教师参评,认真审查教师的参评资格,并将参评教师的基本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2.优质课的评价关注校本课程的真实性、规范性、专业性和可行性,课程体现对学生兴趣和幸福的关注,教学方式以研究、探索、合作、体验、感悟、欣赏、活动等为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成长,鼓励教师创新。
3.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展评活动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省教学研究室杨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31-55630223 ,电子邮箱:lucy_life@163.co
请认真研读,符合条件,想参加比赛的老师尽快到教务处李兰英老师处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次文件已发到学校网站,可登陆研读。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