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办学需要,提高美术教学水平,结合近几年我校成功的教学实践,高三美术生在全天候专业学习期间,外聘部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培训。
一、招聘原则:在校委会领导下,公开招聘,择优选聘。
二、我校聘请校外美术专业老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较好做到为人师表。
2、具有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备美术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教学任务,并按要求完成学校的教学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应聘机构应于我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高二年级办公室
3、报名材料:
①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②专业老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学成绩或成果及复印件等。
③参聘机构需交纳押金10000元(壹万元),没有被聘用的机构在招聘结束后立即返还押金。被学校聘任而违约反悔,不签订协议的机构,学校将扣除其全部押金。签约的机构在培训过程中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则在培训任务完成后退回押金。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日内,学校根据美术专业所需条件对报名机构及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机构于2015年
(二)考试
1、组织应聘教师现场作画(静物素描、头像素描、水粉),除纸张外,其它绘画用品自备;
2、组织应聘教师说课,评画,考查教师的授课能力;
3、评审委员会对应聘教师的绘画水平和授课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打分情况确定应聘机构和应聘教师。
四、教学及评估
1、培训机构确定后,由年级处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详细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合同协议组织实施教学。
2、各培训机构务必安排经公开选聘的教师任教,否则扣除全部押金,并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过程中,对于教学能力不高、管理差的外聘教师,我校老师有权提出更换等要求,不能实现,则解除聘用合同。教学过程及结果评估,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
德州市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