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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市级“师德建设 名师成长”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 15:43

 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学校教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师德建设、名师成长”的一系列精神,提高师德建设、名师成长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名师快速健康成长,决定建立市级“师德建设、名师成长”专家库,以吸收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名师成长工作的科研骨干,壮大师德建设、名师成长科研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基层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热爱师德建设、名师成长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必须是市级以上教育科研兼职研究员,专业基础扎实,理论素养丰厚,研究能力强。

(三)承担过市级以上由规划办或教育学会指定的“师德建设、名师成长”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获得过县级以上“师德标兵、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政工干部”称号。

(五)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被评为“德州市首届巾帼教育科研能手”。

(六)在市级以上规划办主持的课题鉴定中,本人所主持的课题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课题。

(七)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推荐,但要有亲笔推荐意见。

二、工作职责

一旦被聘为“专家库人员”,在“师德建设、名师成长”方面应承担下列职责:

(一)带头参与本地本单位的师德建设、名师成长课题研究;

(二)抽调参加师德建设、名师成长课题立项、结题评审,科研成果评选;

(三)参与市级以上师德建设、名师成长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团队报告;

(四)对全市师德建设、名师成长工作进行督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申报要求

(一)至少符合“基本条件”中的三条以上,方可申报。

(二)各县(市、区)推荐6--8名;市直学校各推荐2--4名。

(三)要有近五年内获得的符合“基本条件”的三项荣誉称号做支撑。

四、确认程序

(一)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由市择优确定专家库人员。

(二)公示无误之后,由市教育局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五、其它事项

10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教科所,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一律实行电子版:

(一)《德州市级“师德建设 名师成长”专家库人员申报表》是贴好照片、盖好公章、领导签字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县“师德建设 名师成长”专家库人员汇总表》是伊克赛尔表格。

(三)要有近五年内获得的符合“基本条件”的3项荣誉称号做支撑。本条所指“3项荣誉称号”,要用扫描件或照片集中打包发过来,切勿多发,文件夹要注明“3项荣誉”。

(四)德州市教科所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326018或15165908123,邮箱:1005031112@qq.com

附件:

/Uploads/soft/1509/2-150929154618.docx

      2、

汇总表

 

 

                           

 


 

                            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