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2016]19号)和德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2016]3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德州市实验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规定》要求学校全体在职及离退休的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厉行勤俭节约,推进移风易俗,防止奢侈浪费。要坚持从简、节约、廉洁的原则。从规定、程序和要求三个方面共十七条,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制定了程序化的措施和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