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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第一期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3 16:49

为大力推进我市教育教学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团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2 号)精神,决定实施“德州市第一期名师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名师工程”)。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理念先进、视野开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具备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专家型教师队伍,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二)在全市建立有利于名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名师,带动各县(市、区)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奋发有为、比学赶帮超的环境和氛围,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

二、遴选标准及办法

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遴选150名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工程人选,高中40名、初中50名,小学幼儿园60名)。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命名为“德州名师”(职业学校名师评选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另行安排)。遴选标准:

(一)具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在学校管理岗位上的兼职教师,周课时数须达到10节以上。

(二)具备与同级学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初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有班主任、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三)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安排,大局观念、团队合作意识强;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社会认同度高。

(四)教学实绩突出,在本学科全市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善于改革创新,学生、家长普遍认可;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推荐。

(五)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来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奖项,或发表过与本学科教学高度相关的论文,或出版过与本学科教学高度相关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遴选办法:市、县(市、区)、学校均成立评选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遴选的原则推荐人选。

三、实施步骤

(一)特色培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程人选制定个性化培养规划,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独立或合作开展课题研究。

(二)成果培育。鼓励工程人选勇于创新,勤于反思,梳理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结合课题研究,形成教研科研成果。充分总结工程人选教学成绩突出的智慧经验,支持工程人选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撰写论文,出版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

(三)示范引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程人选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市教育局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名师工作室。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排,每人承担3—5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四、管理保障

(一)经费支持。市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每位工程人选提供专项培养经费,用于集中培训、高端研修、专家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等。

(二)平时考核。建立工程人选个人成长考核档案。依据其个人发展规划,由市教育局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程人选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进行约谈。定期考核成绩作为届满认定的重要依据。

(三)管理领导。市、县教育局都要成立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相关工作。

(四)终止情形。在培养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培养,取消认定资格。

1.市级专项考核或县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调出本市或调离教育系统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4.有其他应终止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在评选范围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人员填报《德州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

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各类奖项、成果等限报三项。

1)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2)教学成果奖证书(中学教师需提供),其他获奖证书。

3)科研成果,包括著作或学术论文类原件、课题立项书或者结题报告等。

4)学生、家长评价材料(由所在学校组织测评后出具)。

(二)推荐人选。

申报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报材料,所在学校及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逐级遴选推荐并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市级评审。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学校要广泛宣传,严格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遴选和公示的办法进行推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评选资格。

1.申报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论文、成果抄袭剽窃者;

2.教学质量一般,学生、家长反响较差,多数教师不认同者;

3.违反校规校纪、教师职业道德曾经受到处理,或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社会反响较差者。

(三)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务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德州市教育局教师教育办公室,电子文本(为纸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同时发至邮箱:dzjsjy8401@163.com。

联系人:韩家文,联系电话:2348020

通讯地址:德城区湖滨北大道329号,德州市教育局办公楼840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