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一)参选者必备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关心爱护学生,能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在教学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教学理念先进,能独立通过网络、媒体等多渠道获取、整合所需的教学资源,独立编制优秀学案与课件,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熟练的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展开教学与教研。
3、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送过两届毕业班的在职专任教师。
4、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2013年9月—2016年9月)教学成绩考核至少两次为一等(不参与考核班级的任课教师除外),或担任过实验班的教学工作,学科教学深受学生好评。
5、近五年(2011年9月—2016年12月)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说课对抗赛等讲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讲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成果奖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岗位设置
本次学校名师岗位设置10—15人。
三、第二届名师评选程序
1、宣传报名。“名师工程领导办公室”公布评选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名师工程领导办公室”印制《德州市实验中学名师资格评审表》,老师们填表报名。
报名要求:
(1)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德州市实验中学名师资格评审表》。
(2)提供近五年来能够证明个人教学、教研水平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备齐后交“实验中学名师工作室” 。
2、“名师工程领导办公室”依据个人申报材料和选拔条件,审核参选资格,确定参选名单。
3、教研组推荐:由同学科教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参选教师进行差额推荐,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最多不超过3人,其他学科不超过2人。“名师工程领导办公室”根据学科教师评议推荐情况对参评教师进行排队,结果上交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由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下一轮评比的人员名单。
4、参选教师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组织课堂教学展评、教育教学答辩。由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课堂教学评审小组”,依据课堂教学及教学答辩的表现对候选人打分排序,结果及时报“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5、“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依据申报人的材料、学科教师评议推荐情况和课堂教学及答辩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价,推荐各学科第二届名师候选人。
6、“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名师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第二届名师人选。
7、公示第二届学校名师,发放校级名师证书,建立名师成长培养档案。
教务处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