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处、各班: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必须到唯一定点医院就诊,非在唯一定点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德州市军分区医院为我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的唯一定点医院。有关同学若有疾病或出现意外伤害,需门诊治疗的,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去德州市军分区医院就诊,门诊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予报销的部分由德州市军分区医院直接减除,然后统一与我校结算。在德州市军分区医院以外医院就诊的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今后将一律不予报销。
唯一定点医院制度只针对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需住院治疗的不在此限,仍按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因寒暑假及其它原因发生在外地或本市其他医院的门诊费用的处理,可直接拨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上有关部门的电话(0534-2635843)咨询处理。
本通知内容自即日起执行。
【各班务必在班内宣讲、张贴本通知和德州市军分区医院的《城镇居民门诊医疗宣传单》,使每一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都知晓相关内容,并将相关内容转告家长,以免出现违规门诊费用难以报销的情况;若因传达不利造成纠纷,由相关年级、班级负传达不利的责任。】
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