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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

发布时间:2024-05-28 18:39

安全科电话:6035917

安全科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报请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协调政教处、年级处对师生员工进行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检查各处室、各年级所有岗位及工作人员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四、加强校园监控网的管理,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受校委会委托代表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监督检查责任书执行情况。

七、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八、组织安全防火检查与监督,负责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与保养以及防火隐患的整改。

九、联系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学校治安案件和其他危及安全的突发情况。

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执法、工商、文化、卫生防疫等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做好门卫管理工作,加强楼管员的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检查和督促食堂、卫生室、公寓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十三、加强对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科技楼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破坏或被盗等事故。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应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