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信息 > 通知公告

德州市实验中学2019年高一新生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1

各类考生均需满足: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一、普通生招生录取条件

(一)招生计划:900人。

(二)招生对象:招收三区德城区、经开区、运河区)初中毕业生。

(三)选拔录取:

1、在等级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级的基础上,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化、生、政、史、地六个学科中至少有三个学科在C级及以上;

2)理、化、生、政、史、地六个学科中至少有二个学科在B级及以上;

2、在符合1的基础上,按语、数、外、体四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分数线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15分)

二、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

(一)美术、音乐特长生:

1、招生计划: 美术180人、音乐20人。

2、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具有音乐专业特长的三区考生。

3、选拔录取:

1)专业合格;

2)等级考科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等级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级;

  理、化、生、政、史、地六个学科中有三个学科在C级及以上;

3)在符合(1)(2)的基础上,按语、数、外、体四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美术专业不低于我校统招分数线的85%,音乐专业不低于我校统招分数线的80%

(二)体育特长生:

1、招生计划: 20人。

2、报考条件:德州市户籍具有体育专业特长的考生,三区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选拔录取:

1)专业合格;

2)按语、数、外、体四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控制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县市生招生录取条件

(一)招生计划:30人。

(二)招生对象:招收户籍在德州市范围内(不含德城区、经开区、运河区)的初中毕业生。

(三)选拔录取:

1、等级考试科目均不低于D级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理、化、生、政、史、地六个学科中至少有三个学科在B级及以上;

2)理、化均在B级及以上;

2、在符合(1)的基础上,按语、数、外、体四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总成绩须进入我校统招生前300名。

   注  1、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依据理化生政史地六科等级中获得AB个数的总和从高到低录取,若仍超计划数,则在此基础上依据A的个数从高到低录取,若完不成计划数则按C的个数从高到低录取。

    2、特长生录取后必须从事本专业的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