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德州市实验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甲方美术生高考专业过关率和高考录取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高三美术专业学生交由乙方进行专业培训。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学生专业课学习时间,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
2、甲方在暑假前教学进度的基础上,审查乙方的整体教学计划、阶段性课程安排,并对乙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
3、甲方安排本校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和辅助教学。
4、为乙方教学提供必需的教学设施、写生用品等。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开班前以书面形式将培训方案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付诸实施。
2、乙方专业教师必须遵守甲方对工作纪律与作息时间的要求,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文明执教,与甲方专业教师团结协作,配合专业老师和班主任的正常管理,否则终止协议,重新选聘。
3、乙方专业教师必须遵守师德要求,文明执教,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出现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言行(如侮辱、打骂学生,师生非正常交往等),甲方扣除当月培训费的50%,其他连带赔偿责任专业教师自负;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扣除全部培训费和押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4、乙方教学中间不得私自更换教师,否则甲方终止合同,扣掉一万元押金,并重新选聘培训机构。
5、培训期间不得动员或变相动员我校美术生到乙方校外培训点学习。学生外出学习,要相应扣除培训费用的差额。例如:校外培训费用15000元/人,校内培训费用5000元/人,则每出现1名学生外出学习,扣费10000元。并且由于违反规定,要扣掉部分押金。暑期培训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写生等活动,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培训、食宿费等以外的费用。暑期培训保证学生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完全由培训机构负责。
6、每月组织一次专业考试,检测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甲方负责考试组织,由第三方出题和阅卷,乙方不得参与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连续两次成绩差距较大的班级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换机构或者要求乙方更换教师。
7、乙方确保专业教学任务的完成,2个考核指标:
(1)乙方确保全省美术专业统考本科过关率21班不低于85%,18、19、20班不低于90%(如果全省联考过关率较低,乙方培训学生本科过关率高于全省平均过关率的10个百分点以上,也视为完成联考培训任务)。
(2)乙方确保18、19、20班学生优秀率(美术联考成绩在230分以上)不低于40%,21班不低于30%(或乙方培训学生优秀率高于全省平均优秀率的10个百分点以上,也视为完成联考优秀培训任务)。
8、双方合作教学至联考结束,美术联考结束后,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培训。
三、其他共识
1、乙方培训费用:经甲乙双方约定:全天培训学费:每班每月26000元。某培训机构,若所教班级平均班额超40人的,每超一人增加1%的培训费。
2、培训费由甲方统一代收。
3、培训费用的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当月培训费的60%(当月20日前支付),教学过程中每出现一次聘任教师违反教学纪律、或学生反映教学上有明显问题的现象,扣当月总费用的10%。
剩余40%部分的支付:
① 乙方完成省美术联考本科过关率指标,支付20%,若不能完成过关指标,每少一人扣3000元;扣完为止20%为止。
② 乙方完成省美术联考成绩优秀率指标,支付20%,若不能完成过关指标,每少一人扣5000元;扣完为止20%为止。
4、培训方式:暑期由乙方负责在校外(德州)安排培训;开学后回学校培训。
5、教师配备:每个班级由乙方配备一名优秀专业教师(通过学校公开选聘的)。
6、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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