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实验中学关于车位使用的管理办法(试用)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3
由于我校南区车位有限,尚不能满足所有教职工车辆停放需求,也为杜绝长期停放闲置车辆的现象,尽量为急需车位的教职工提供车位,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车位实行收费使用管理。暂定100元/每月(每年按10个月收费,一次交清)收取车位使用费。以后视北区建设完成后车位情况再行调整。
几点说明:
一、车位情况:办公楼前20个,科技楼南9个,1号教学楼南31个,共计60个。
二、报名原则:教职工自愿报名。报名人数在60人以内,按报名顺序确定车位编号;超出60人进行抽签确定车位。
三、按规定在学校停放的车辆,学校不负责看管,遇人为及灾害性天气导致车辆损坏后果自负。
四、入校车辆应低速行驶,注意避让学生,禁止鸣笛。按照规定车位号和停车方向停车。发生事故,全责自负。
五、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时,应服从学校清空车位的要求。
六、车位使用期暂定一年,一年后重新报名申请。
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