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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实验中学关于车位使用的管理办法(试用)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3
由于我校南区车位有限,尚不能满足所有教职工车辆停放需求也为杜绝长期停放闲置车辆的现象,尽量为急需车位的教职工提供车位,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车位实行收费使用管理。暂定100元/每月(每年按10个月收费,一次交清)收取车位使用费。以后视北区建设完成后车位情况再行调整。
几点说明:
一、车位情况:办公楼前20个,科技楼南9个,1号教学楼南31个,共计60个。
二、报名原则:教职工自愿报名。报名人数在60人以内,按报名顺序确定车位编号;超出60人进行抽签确定车位。
三、按规定在学校停放的车辆,学校不负责看管,遇人为及灾害性天气导致车辆损坏后果自负。
四、入校车辆应低速行驶,注意避让学生,禁止鸣笛。按照规定车位号和停车方向停车。发生事故,全责自负。
五、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时,应服从学校清空车位的要求。
六、车位使用期暂定一年,一年后重新报名申请。
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