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课间操制度
发布时间:2011-09-27 09:13
德州市实验中学课间操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纪律性建设,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参加人员:全体高一、高二、高三学生及班主任、政教处工作人员和部分体育教师。
二、课间操要求
1、全:要求人数全。①全体学生(患有不适合跑操疾病的除外)②以下达跑步口令之前在队伍指定位置集合的人数为准,迟到者不再计入本班人数。
2、齐:要求队形、步伐和服装整齐。
(1)队形:要求6人一排,前齐后不齐。跑步过程中始终保持一个排面。
(2)步伐:要求在跑步过程中,各班在体育委员的带领下,步伐始终一致。中途不得停留。(体委的位置应在本班队列的1/3处)
(3)服装:要求服装统一,统一穿校服。
3、响:要求口号响亮。每跑一圈至少喊一次口号,口号整齐响亮,富有激情。(操场内跑4圈,围绕办公楼3圈)
三、相关人员职责
1、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人数的清点和服装的检查。要求班主任到岗及时,即在学生跑步之前到达班级集合地点,负责清点本班跑操人数和检查服装。在跑操过程中全程跟跑,及时发现并帮助体育教师纠正出现的问题。在最后一圈时,班主任到指定地点集合,听取政教处人员或学校领导对早操情况进行点评。
2、体育教师:主要负责早操质量。体育教师主要分管队伍的队形、步伐、口号。要求到岗及时,在学生跑步之前整好队形,跑操人数不足20人的班级要适当合并到其他班级,组成一个方队跑操。指定一个体育委员带队,队伍步伐整齐,口号响亮。政教处根据体育教师的到岗情况及所带班级跑操质量,分A、B、C三个等级给以不同的奖励。
3、检查人员:主要负责检查各班早操情况。
①高一检查高二,高二检查高三,高三检查高一。每天检查一个班,第二天检查下一个班。高一检查人员顺序1——20班,高二检查1——18班,高三检查1——22班。
②检查人员由政教处指定的各班团支书(或住校班委委员)组成,要求品学兼优,认真公正。检查人员应于每天9:05到指定地点集合,接受任务。履行检查任务时必须全程跟跑,佩带学校统一发放的标志,严格按照检查标准打分,公平公正。跑操结束后,将结果报课间操政教处负责老师和相应班主任各一份。由主任进行点评。
③检查人员迟到的每次扣其所在班级3分,空岗的每次扣5分,营私舞弊,有失公正的扣10分并调离其岗位。
四、评分标准
1、人数:缺一人扣1分。
2、服装:每发现一名不穿校服者扣1分。
3、队形与步伐:队形较为松散,有个别同学步调不一致(不超过5人)的扣3分;队形极为松散,步调不一致(5人以上)的扣5分。
4、口号:不喊口号或口号不响亮的扣2分。
5、纪律:纪律不好的班级5人以内扣3分,5人以上扣5分(含:在集合与跑操过程中有说话、嬉笑、交头接耳者;出现打闹情况;中途停留;没有到达指定位置,中途解散的班级。)
6、班主任:到岗及时的班主任每次加5分,能全程跟跑的每次加5分。
五、督查
1、每天结果按时张贴在学校门口宣传栏;
2、每周统计结果于下周一报送校长、副校长及各年级主任。
3、每学期将进行一次早操比赛,邀请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及年级主任参加。
4、检查结果计入本班量化。
德州市实验中学
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