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校安保处组织了公寓办全体管理员、各年级办工作人员、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档案室、学生食堂管理员等防火重点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的灭火演练。通过演练,使全体管理人员真正掌握了“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提高了自防、自救能力。(安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