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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8 18:40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范围支付、使用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任意挪用和“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随手跟人,丢失自己赔偿。

3、严格审核收付凭证,办理现金结算业务,对接受的原始凭证必须认真复核无误,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校长签字后才能结算,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

4、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财务状况,包括支出与收入,当好校领导的参谋。

5、保管好原始凭据及现金,整理保管好会计资料和档案。

6、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7、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支。

8、保守财务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