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个人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复印件;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2、班级评议小组结合材料及学生平时表现进行初步审核。
3、年级评审小组根据拟资助学生数和拟资助金额,依据申请学生相关材料确定各班受助学生名单和受助档次。
4、拟受资助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表,填写好后和个人写的申请书及贫困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交班主任老师。
5、班主任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表(每名学生一张)和班级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一个班级一份)并发给年级处。同时把本班受助学生的纸质材料装订在一起交到年级处。
6、年级处汇总各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把所有班级汇总表整理成一个汇总表)
7、年级处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和各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表发政教处赵娜(邮箱492806358@qq.com);同时把全部纸质材料交政教处赵娜老师。
8、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年级提供的相关材料。
9、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10、学校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宣传栏公示5日。
11、公示结束后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特别提醒:
1、本学年受到学校或年级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允许申请。
2、所有受助学生需有一张持卡人姓名为受助学生本人的德州银行的银行卡。
3、其他未尽事宜仔细查看我校《德州市实验中学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方案》。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