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并欢迎您的孩子来我校就读。国家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实施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为了使您更加了解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现作如下说明:
普通高中国家提供的资助有两项: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都可享受。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目前我校的学杂费是1600元/年,不含住宿费)。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体如下:
资助对象和范围:资助对象为我校注册正式学籍的高中在校学生,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9%左右。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三档(1500元、2000元和25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评审与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按学期发放。
1、学校根据市财政局国家助学金拨付时间和金额,向各年级下发国家助学金申请通知,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等);由班级、年级评审公示后,统一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复核通过后,受资助人员名单等材料在学校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助学金。
2、每学期按照国家资助部门的时间要求将本学期的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德州市实验中学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