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我校广大优秀青少年学生的榜样引领导向作用,营造乐学善思、和谐共进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在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挖掘自身潜力;通过优秀学生的榜样带动作用,引领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二、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之星,共建和谐校园。
三、评选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
四、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袁永超
副组长:赵洪金 张文忠 马 勇 张 东
成 员:宋恩锋 王云星 张维佳 窦林民 吴治国 葛延峰 贾万鹏
李智锋 杨胜武 冯守涛 张 鹏(音)
五、评选项目: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学习之星”(10名) 、“文明之星”(10名)、“管理之星”(10名)、“艺术之星”(10名)、“运动之星”(10名)。
名额分配如下:
学习之星 | 文明之星 | 管理之星 | 艺术之星 | 运动之星 | |
高一 | 5 | 4 | 4 | 2 | 3 |
高二 | 5 | 4 | 4 | 2 | 3 |
艺体处 | 0 | 2 | 2 | 6 | 4 |
六、评选条件及要求: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任何校级违纪记录,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学习成绩班级中游以上,在此基础上,具有某方面特长或取得较大进步者,方能参加评选。
(一)学习之星
1、上课认真听讲,发言积极,独立认真完成作业,深受科任教师及同学们的喜爱。
2、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注重合作,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基础较差的同学。
4、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总成绩在年级平行班前30名;或入学以来,学习进步幅度较大。
(二)艺术之星
1、爱好艺术,在书法、绘画、摄影、歌唱、舞蹈、器乐演奏、主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
2、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器乐演奏方面具有较突出的成绩。
3、积极参与群众性活动,用自己的特长为同学和社会服务,乐于传授同学技艺。
4、参与过校级或以上的文艺汇演并获得奖励。
(三)运动之星
1、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2、心理健康,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有一定的抗挫折能力,能处理好和同学和老师之间的关系。
3、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运动会或体育节上有突出表现者以及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四)文明之星
1、积极参加社会、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2、注重品德修养,积极上进,勤奋进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注重合作;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衣着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按规定穿校服,佩戴校牌;不烫发、染发,不化妆,不佩戴任何饰件。
4、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具有良好卫生习惯;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物。
(五)管理之星
1、担任学生会、宿管委、班级的干部学生。
2、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出色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
3、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所属班级班风好,学风正,积极向上。
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七、评选步骤:
(一)推荐阶段
1、班级推荐:
在班主任主持下,由班委会、团支部组建评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民主评议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结果要在班级内公示。
每个项目限额1名,候选人填写电子申报表,同时附上获奖证书或证明照片,没有佐证照片的奖项不被承认。
2、年级推荐:
年级自行组织评委会,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年级候选人,上报学校评委会。
3、学校评选:
学校将成立由校领导、团委、政教处、年级领导、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组成的校级评选委员会,对各年级推荐的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和评选,分别评定各项“校园之星”。
(二)公示阶段
评定的各项“校园之星”候选人在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学生和教师可对“校园之星”候选人进行监督和提出反对意见,如名不符实,将取消“校园之星”候选人资格,然后补选相关候选人。
(三)正式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予以正式宣布新一届“校园之星”名单。
八、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要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在学生中树立榜样。
2、每位学生均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人只能申报一项。
3、各年级、各班在“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中,要遵循“公正性、主体性、及时性”原则。
4、《校园之星申报表》先由学生自己填写。班委、团支部评语由班长或团支书填写,评语内容要符合实际、语句要简洁、精炼,字数在100字以内。学生事迹介绍由学生自己填写,200字以内,要求要重点介绍自己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以及所获得的荣誉,突出介绍符合评选项目的典型事迹。
九、宣传表彰:
1.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校园之星”将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德州市实验中学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