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德州实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上下课时间管理:教师应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教学计划执行: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学生关爱与尊重: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课堂点名制度:任课教师应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课堂秩序维护:教师应维护好课堂秩序,确保学生遵守纪律,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6.紧急情况应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教师应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7.安全教育渗透:教师应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8.课前课后安全提醒:教师应在课前课后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事项,如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
9.学生请假管理: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0.手机使用管理: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手机使用安全,教师禁止在教室使用手机,不得使用手机拍摄、传播涉及师生及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敏感信息数据。
通过以上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课堂环境,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德州实验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