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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实验中学2023学年度 省、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19 08:06


     根据德教20244号和鲁教基发2021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评选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

 任:党委书记          袁永超  

副主任:党委委员        赵洪金

党委委员        张文忠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员:全体中层干部,高二高三班主任,高二高三家委会会长、副会长,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二、评选办法:

(一)省、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我校20212022级在籍学生,学籍注册并实际就读连续2个学期以上。评选“优干”的学生为20212022级在籍学生干部,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2 2022级学生各科学业水平考试5科达到合格等次,2021级学生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等次体育测试成绩必须良好及以上,艺术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3 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省市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参评省级优秀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分配方案:

本年度市教局分配给我校省级优秀学生1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5名,省级优秀班集体3个。市级优秀学生29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7市级优秀班集体7个。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高三年级:“省优秀学生14名;“省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优秀班集体2个;“市优秀学生17名;“市优秀学生干部3名;市优秀班集体5个。

2高二年级:“省优秀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优秀班集体1;“市优秀学生12名;“市优秀学生干部2名。市优秀班集体2个。

3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1“市优秀学生干部2名。

)评选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2年级对各班所报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年级候选人名单;

3、年级根据各班2023学年度班级管理成绩,确定省、市级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班级

3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级审核后的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审核并投票。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

4学校对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四)时间要求:

1、223,各班确定1名候选人,连同候选人事迹材料上报年级处。年级处对候选人进行汇总。

2、224日召开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3、226日,各年级把所需上报材料全部整理完毕(包括电子材料)交团委王超老师。

4、227——229日进行公示

5、31日前,完成所有上报材料准备工作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6、310,通过学籍管理平台逐级推荐上报。

                                

德州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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