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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处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30 17:49


一、   考勤制度

1学校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无故多次离岗、脱岗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不予聘任。

2、严格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层级请假审批。

二、 教学制度

1、 教师须按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课表若不经过艺体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2、 艺体处教师要积极提高自身素质,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从而提高艺体生升学数量,成绩是评优量化的重要参考。

三、 会议制度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如不能参与要提前请假

四、 活动制度

1、 校内活动

教师有义务、有责任积极参和组织艺体处承办或与其他科室协办的活动,每位艺体处教师根据组织参加活动量计入工作量化,成为每年评优的标准之一。

2、 校外活动

积极参加教育系统各项比赛、讲课、说课等其成果计入工作量化,成为评优标准之一

五、 廉政制度

1、 不得违背师德,做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利益的事。

2、 不得与校外机构产生利益关系!

3、 不得在招生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如有违反年度考核不合格并且艺体处不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