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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实验中学沿街房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38

根据德财资〔2015〕21号文,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出租,价高者得。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标出租三八路沿街商铺一套。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德州市实验中学沿街商铺出租招标

2.项目地点:实验中学院西5号门市房。

3.项目概况:标的位于三八中路676号西沿街商铺,房屋为德州市实验中学单独所有,属国有资产,租赁面积为78.5平方。现该商铺处于空置状态,根据德财资政策规定,我校决定将该商铺出租出去。招标控制价格36元/平方。

押金:项目中标者完成后,一次性付清5000元房屋押金,中止租赁时无息退还。

租金:按中标价格,每半年一交,直接上缴国库。

4.中标后注意事项:

①中标后提供个人无犯罪证明,或企业无失信证明。

②中标人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使用该房屋经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服务,不得经营餐饮类有噪音和环境污染的项目,否则,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经营项目必须经过学校书面同意。

③由于拆迁、上级部门收回、学校自用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房屋不能继续对外出租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合同随时终止,招标人不承担装修等损失。

④中标者不得转包或转租。

投标说明和要求:

(一) 投标人本着诚信经营为目的,精心策划经营项目,计算盈利成本,不得转租,盲目抬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竞标的人员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标活动;

3. 竞标人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与成交后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经济实力、资质能力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投标按项目单独报价,严格执行政府财政标准,36元/平方起价,价高者得。投标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解释权在实验中学校方。

(四)标书内容要求:有意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请提前现场考察,不组织集中考察。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报价单。

标书递交时间:

1.确认参加投标的人员可以现场考察,时间:7月5日上午9点至7月12日下午5点,可与学校总务处资询有关事项。                 

2.投标人员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交学校总务处。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下午5点。联系人:崔老师:603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