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个人写申请书,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填写《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纸质版。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材料及学生平时表现进行初步审核。
3、年级认定小组根据拟资助学生数和拟资助金额,依据申请学生相关材料确定各班受助学生名单和受助档次。
4、拟受资助学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版,填写好后和个人写的申请书、《指标体系》及贫困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交班主任老师。
5、班主任填写《指标体系》和《申请表》电子表(每名学生一张)和班级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一个班级一份)并发给年级处。同时把本班受助学生的纸质材料装订在一起交到年级处。
6、年级处汇总各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把所有班级汇总表整理成一个汇总表)
7、年级处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和各班《指标体系》和《申请表》电子表(每名学生一张)发政教处赵娜(邮箱492806358@qq.com);同时把全部纸质材料交政教处赵娜老师。
8、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年级提供的相关材料。
9、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10、学校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宣传栏公示5日。
11、公示结束后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特别提醒:
1、本学年受到学校或年级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允许申请。
2、所有受助学生需提供一张持卡人姓名为受助学生本人的德州银行的银行卡或社保卡账号。
3、各年级于11月4日前完成所有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仔细查看我校《德州市实验中学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德州市实验中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