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全称为德州市实验中学摄影协会,简称实中摄协。
第二条:协会是为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而成立的,是在团委领导下的、以摄影爱好者为核心的非营利性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记录校园生活,反映本地风情,定格永恒瞬间,提高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团结校区内的摄影爱好者,提高大家的艺术修养与摄影技术,共同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重大事项由协会全体成员共同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机构组成
协会由团委老师担
(一)设会长2名:会长为协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协会的各项会议,计划和安排协会主要的工作和活动,统筹安排协会各项事宜。副会长在特殊情况下代理会长工作。
(二)设组织部长2名(高一、高二年级各1名):协助会长制订各项工作计划,负责协会档案管理、财政管理、会议安排、发展会员以及会员资格的审查等工作。
(三)设宣传部长2名(高一、高二年级各1名):负责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活动前期策划、外联、宣传、设计、展览、评比事项的全程。
(四)设高一或高二年级兴趣组组长各2名(正组长由宣传部长兼任、副组长由组织部长兼任):召集、团结本年级有摄影爱好的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落实作品的收集、整理、送审等工作。
第七条:选拔制度
(一)会长:要求有摄影爱好,责任心强、有全局观念、有管理决策才能。面向高一、高二年级同学公开竞选产生。
(二)组织部长:要求有摄影爱好,负责、细心、严谨。面向高一、高二年级同学公开竞选产生。
(三)宣传组长:要求有摄影爱好,有责任心、有组织协调能力、有亲和力。面向高一、高二年级同学公开竞选产生。
(四)高一或高二年级兴趣组组长:正组长由宣传部长兼任、副组长由组织部长兼任。
第三章 协会活动
第八条:协会围绕“记录校园生活,反映本地风情,定格永恒瞬间,提高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的宗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一)组织本校各种主题的摄影比赛或推荐参加校外的各种摄影比赛,并组织摄影展览。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
(二)不定期邀请专家来校举办摄影讲座,或摄影经验交流。
(三)不定期举办各种采风活动。
第四章 入会
第九条:加入摄影协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
(二)为我校高一、高二学生。
(三)对摄影有兴趣,有一定的摄影基础的更佳。
(四)有摄影基本器材:包括数码相机、用胶卷的传统相机、拍照手机等。(摄影器材在协会无活动期间,在家中存放;确有必要带到学校,则由个人妥善保管,不得在宿舍或教室存放,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十条:入会基本程序如下:
(一)在每新学年新生军训结束后,协会将组织统一招新。非统一招新期间,可直接找协会组织部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经由以下程序加入本协会:
1、按要求提交入会申请表和作品两幅(必须是原创)。
2、经协会审核合格后,将由协会发送入会通知。
3、收到通知后申请人即主动与协会联系,领取会员证。通知发出后一周内不与协会联系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一条: 老会员必须按要求在每新学年开学初进行注册登记,换领新的会员证。否则以自动退会处理。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在协会内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监督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改进意见的权利;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享受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权益;
(六)会员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七)自愿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尊严与荣誉;
(二)非协会工作需要,不得私自动用协会名义;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积极配合协会工作,服从协会的统一调配和安排;
(五)会员作品供协会展览、发行画册、在我校网站发布等无偿使用。
第六章 退会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退会,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有以下情形将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二)违反本章程。
(三)逾期没有进行注册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协会起草并全体讨论通过,协会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第十七条:章程的修改需由协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