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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6-03-29 08:24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公安部 教育部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学生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架构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袁永超    党委书记

副组长:

赵洪金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文忠    党委委员、副校长

马  勇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  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恩锋    校长助理、年级处主任

王东旭    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

李  石    法制副校长、湖滨北派出所警官

成  员: 张金林      安保处主任

王云星      团委书记

池春刚      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维佳      年级主任

吴治国      年级主任

窦林民      艺体处主任

顾业振    宿管处主任

高志刚    政教处副主任

由佩华    心理辅导室负责人

职  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决策;指导、督促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事件调查组

组长:张  东

成员:宋恩峰  张维佳  窦林民  吴治国

职责:组织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收集信息,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起草事件报告,并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

2.紧急救护组

组长:赵洪金

成员:王云星  高志刚  由佩华  陈  菲

职责:第一时间检查学生身心状况,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和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对被欺凌学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和心理疏导。

3.安全保障组

组长:马  勇

成员:董书旺  张金林  刘元波

职责:将当事学生带离事发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及时做好记录;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资保障等工作。

4.舆情应对组

组长:张文忠

成员:池春刚  张  鹏  李振刚

职责: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起草信息通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

三、应急处置程序

发生欺凌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一)受理

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对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疑似学生欺凌事件进行受理。收到疑似学生欺凌事件的报告后,在法治副校长的指导下,认真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欺凌学生姓名和实施欺凌行为学生姓名、人数等有关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启动调查认定工作,并通知当事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二)调查

对初步判断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进行调查取证。

(1)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联系政教处对涉事学生及其所在班级的教师和相关学生分别展开调查;

(2)对事件相关人员的询问应该避免在公共场合或当众进行;

(3)相关事件及调查进展应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报涉事学生家长。

(三)认定

对疑似学生欺凌事件或苗头认真核实、综合研判,准确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并就事件事实、调查过程处置结果等形成报告。

(1)召开评估会议,通报前期调查情况,对学生欺凌行为作出明确解释;

(2)结合与行为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因素包括主观(行为主体、主观意图等)和客观(行为的具体方式、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两个方面;

(3)在对各因素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审议之后,委员会委员通过投票表决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该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定性评价,同时对其严重性程度作出评判。

(四)处置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德州市实验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予以相应的教育惩戒。

(五)报告

学生欺凌事件处置后,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组织撰写详细事件报告,向德州市教育局报告。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事件事实:指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主体、发生过程、造成的结果等;

(2)调查过程:包括调查主体、调查时间、调查经过;

(3)认定结论:包括事件性质(是否构成学生欺凌)、严重程度、对欺凌者的处置结论等。

(六)归档

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建立学生欺凌事件“一案一档”台账管理,详细记录涉事学生信息及案事件起因、经过、造成后果和调查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

(1)台账填写

①事件基本信息:包括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姓名、年级、班级等;

②事件描述:详细记录学生欺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影响等;

③证据材料: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④处理情况:记录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⑤后续跟进:记录学生欺凌事件处理后的跟进措施及效果评估等。

(2)台账管理

①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保处)负责台账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台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一案一档”。

②妥善保管学生欺凌事件处置相关的所有资料,不得随意外传,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调阅。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需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10日内完成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