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报销流程进一步运作规范,有序进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完善报销审批手续及程序,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方式
尽量避免现金支付,公务卡报销或对公转账支付。
二、报销程序
(一)单据粘贴
报销人首先持有关报销凭证,到会计室检查是否合法或完整,然后将符合规定的票据粘贴在报销单上(特别注意票据的合法性),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粘贴。报销人在报销单经办人处签字确认。
(二)审签
报销人办理完上述流程后,找有关领导签字,首先由派出部门负责人审签,然后再找分管校长、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签。
(三)报销
会计根据上述规定,认真复核后,予以报销。
★ 报销审签流程图:
三、合法原始凭证
(一)合法票据审核
票据上方有一红色椭圆,椭圆内印有省(市)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国税、地税、财政部(厅、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监制或专用章字样的以及专用票据(如火车票、飞机票)为合法票据。其他为非法票据。原始单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一般收据和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据,不予报销。
(二)报销单填写
1.报销单按原始凭证内容分类填写;
2.报销单所列内容的填写要整齐规范,不准涂改;
3.报销单上各级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4.报销单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单据,财务处不予报销。
5.报销单一律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原珠笔、铅笔、颜料笔等其他方式填写无效。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德州市实验中学
纳税人识别号:12371400494751700B
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无需填写,如对方单位强制需要,请联系会计室。
单位名称务必填写正确,如果有误,需更换发票。
(四)对不真实、不合法和明显不合理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收;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对于多次更正补充后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财务人员应拒绝予以报销。
五、报销时间
法定工作日为报销时间,每月23日至月底为财务处月末结账期间,不再接受报销事项。如有紧急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附件1.德州市实验中学费用报销单
德州市实验中学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