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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实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

发布时间:2026-04-28 16:21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中国教育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特制定《德州市实验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实施细则》,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校每学期给予每位同学行为规范考核分100分,根据学生操行表现给予加减分。

2、本量化评分细则是对学生进行考评的专项制度,解释权归政教处。

3、采取政教处检查、年级检查、班主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数据最终汇总到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

4、每学期学生操行量化得分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得分在90分以上者,评定为优秀;得分在80--89分之间者,评定为良好;得分在70--79分之间者,评定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者,评定为不合格。

5、学生操行量化等次作为评优树先、发展团员的依据。

二、考核标准

(一)学生日常行为减分项目

第一条:仪表大方,穿戴得体

1、未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袖标,污损袖标或者袖标信息缺损者,每次减1分。

2、校服袖标没有按规定刺绣班级姓名者、每次减1分。

3、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每次减1分。

4、佩戴耳环、耳钉、耳坠、戒指项链等首饰,化妆者,每次减1分。

第二条:按时到校,认真上课

5、迟到、早退者,每次减1分。

6、无故旷课者,每旷课1节课减5分。

7、违反课堂纪律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减1--5分。

第三条:文明交通,规范停车

8、校内骑车、校外停车或者不按规定位置停车者,每次减1分。

9、逆行、闯红灯、不按要求佩戴头盔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每次减1分。

第四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10、辱骂、顶撞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每次减10分。

11、污言秽语、辱骂同学者,每次减2分。

12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欺辱同学,每次减10分。

第五条:行为文明,举止得体

13、未经允许,私自带手机入校或者在校内使用手机者,每次减5分。

14男女生非正常交往者,每次减5分。

15在校内或校门口附近吸烟,饮酒后进入校园或者校园内饮酒者,每次减5分。

16翻墙出入校园者,每次减10分。

第六条:诚实守信,爱护公物

17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每次减5分。

18偷窃、敲诈、抢夺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每次减10分。

第七条:勤俭节约,保护环境

19、就餐时不爱惜粮食,出现严重浪费现象,每次减2分。

20在校园内随地吐痰,随手乱丢垃圾者,每次1分。

21、恶意破坏校园内花草树木者,每次减5分。

第八条:参加活动,积极劳动

22、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课间操者,每次减2分。

23、升旗时不认真听讲,不唱国歌,说笑打闹者,每次减1分。

24、做操或者跑操不认真,不遵守课间操纪律者,每次减1分。

25、不按时值日,宿舍、教室、卫生区打扫不认真、不彻底者,每次减1分。

第九条:按时就寝,遵守纪律

26、住宿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每次减10分。

27、住宿生不按时就寝,违反宿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减1--5分。

28、晚自习后,住宿生出学校大门者,每次减1分。

第十条:遵纪守法,合格公民

29、在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引起舆情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减10--30分。

30对违反相关规定,有碍安定团结的大小字报、传单书写者20,张贴、散发者10分。

3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和游行示威;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各种组织。直接记为不合格并按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二)学生日常行为加分项目

1、全校性的集体活动。参与文化艺术节科技体育节活动:第一名加25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三名加15分;参加比赛者加5分

2、礼仪队成员参加一次颁奖活动加10分。

3、属于政教团委工作范围内的学生比赛(有上级部门文件的)。

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15分;二等13分;三等11分。

获得省级奖项:一等12分;二等10分;三等8分。

获得市级奖项:一等9分;二等7分;三等5分。

 4、重大见义勇为行为,加10分。

三、学生日常行为失范的处理

    对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分数实行每学期累加制度,对于屡次违纪,累计较多的学生,做如下处理。

(一)诫勉谈话

  1、操行分扣除达到5分时,由班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2、操行分扣除达到10分时,由年级进行诫勉谈话;

3、操行分扣除达到20分时,由政教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学期一切评优资格,取消入团资格,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二)纪律处分

1、一学期内,个人量化得分在70--79之间的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个人量化得分在60--69之间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个人量化得分在50--59之间的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个人量化得分在50分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政教处对所有同学个人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归档工作,一人一档,永久保存。

五、本办法为试行稿,后续执行过程中,不断查漏补缺,进行完善。

德州市实验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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